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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022-07-11 17:40:09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一)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对所有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已实行劳动合同制的用人单位,要尽快为部分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履行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包括新录用的职工、使用半年以上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职工、原合同到期未续签仍在岗位上的职工。

(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原固定职工拒绝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出书面申请30日后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未提交书面申请的,自书面通知送达用人单位30日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但要求维持劳动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在规定的30日期限届满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转制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5)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时,由劳动者出具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再由新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六)职工流动时,调出单位应及时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调入单位应及时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七)各类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扣留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的政策规定。

(1)妥善处理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对已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企业应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协议期满后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应按规定离开中心。职工离开中心时劳动合同期未满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职工离开中心时,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认真理顺其他离岗人员的劳动关系。

1、由于各种原因,个人离开单位,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形成的,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已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应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超过合同期限的,应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如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2.对从事个体经营半年以上并取得《私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人员,原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到期的,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未到期的,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一部分改制,一部分接受职工安置的企业,一部分剥离改制,完成产权置换,组建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被使用的原企业职工应当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与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4.对租赁企业使用的原企业员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劳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劳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自愿到租赁企业工作的员工,解除与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与出租方、承租方作出相应的书面约定。租赁期满后,原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原企业应当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期满。

5.承包经营的,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履行。原企业与承包方签订劳动管理协议。承包人与受聘员工应当签订岗位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4)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应当依法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确需经济性裁员时,应当按照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的程序,制定裁员方案,征得企业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报告和听取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后,方可实施裁员。企业与下岗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手续。

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与企业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足额缴纳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社会保险机构,并按要求提供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保险等相关资料。社会保险机构应当根据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应当及时将其档案关系转移到劳动力市场托管。

(3)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使用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完善、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基础管理。

制定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和配套规章等应符合国家和省上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布。

(四)、加大劳动合同执法监察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把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作为执法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年检主动巡视检查、举报专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签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特别是招用下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招用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限期签订劳动合同。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策落实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劳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用人单位和职工了解有关政策,提高劳动合同意识。要认真总结推广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先进经验,引导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具体业务时,要增强查验劳动合同的意识,对未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督促其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后再予以办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要注意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得劳动合同制度在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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