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全文(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

2022-07-10 08:20:04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全文,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非法转让和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土地使用权,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达不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且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的;

(六)造成不良影响的。

(2)非法倒卖土地罪的追诉期限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最高刑期为七年。同时,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满十年不再追诉。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20年后认为有必要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当然,追诉时效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为了防止逃避追诉期限的人或者由于司法机关的原因没有及时查处的人逃避法律的制裁,刑法规定了“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两种情形。第一条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后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二是“被害人在起诉期限内起诉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

(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途径。

(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二)客观上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上有故意行为,以营利为目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
最新文章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