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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工商联2019年决算及“三公”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导读 目录 第一部分是鞍山市工商联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的构成。 第二部分是鞍山市工商联2019年部门决算报告。 一、2019年收支决

目录

第一部分是鞍山市工商联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的构成。

第二部分是鞍山市工商联2019年部门决算报告。

一、2019年收支决算汇总表。

二是2019年度利润表。

三.2019年最终支出报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动词(verb的缩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开”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为鞍山市工商联2019年度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是鞍山市工商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公正第一的理念,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潮流,在致富的同时思考财富之源、奋发向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荣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三)密切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并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4)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改善。

(5)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会状况和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

(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七)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与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九)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十)履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

(十一)参与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商会反思发展

(十五)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利益,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十六)依法加强对物业的管理和保护。

第二,机构设置。

列入鞍山市工商联2019年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鞍山市工商联机关。

第二部分为鞍山市工商联2019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见附件

第三部分为鞍山市工商联2019年度决算说明。

一、收支决算概况。

2019年纳入部门决算的鞍山市工商联总收入359.88万元,同比增加131.24万元,增幅57.4%;支出总额347.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91万元,增长52.7%。年末余额17.09万元。

(1)总收入359.8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59.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359.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

2.较高的补贴收入为0,000元。

3.业务收入0,000元。

4.营业收入0,000元。

5.挂靠单位缴纳的收入为0,000元。

6.其他收入0,000元。

7.用业务基金补足收支差额0,000元。

8.上年结转余额4.6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等原因。

(2)总支出347.4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04.02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18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2.62万元。

2.项目支出43.43万元,主要包括工商联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2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7.09万元

主要是根据监察建议函(鞍统纪监建函《2019》001号)的要求,需上缴多发放的补助等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02万元,项目支出43.4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7.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7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48.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及日常经费等支出。

(2)参政议政43.43万元,主要是工商联事务等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22万元,主要是工商联机关退休人员抚恤金、遗属补助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3.07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1.66万元,主要是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1.41万元,主要是新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44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1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3.42万元,增长83.82%,主要是2019年出国招商经费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3.44万元,主要用于出国招商,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2人次。

2.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7批次,65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1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鞍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2万元,比2018年增加16.46万元,增长45.52%,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调入职工2名,列支鞍山市鞍勤物业管理费20.1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鞍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9年鞍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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