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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推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 05:30:01来源:

导读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推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的通知今天的关注度非常高,直接上了热搜榜,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推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的通知今天的关注度非常高,直接上了热搜榜,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各市级社会组织:

2、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治理和监督运行机制,调动法定代表人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市级社会组织中推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

4、(一)执行本组织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履职情况;

5、(二)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取得成绩情况;

6、(三)作用发挥情况;

7、(四)存在问题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8、(一)各社会组织应根据法定代表人职责和上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法定代表人述职相关制度规定,并纳入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法定代表人述职报告纳入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内容。

9、(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每年须在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不少于一次。述职结束,理事会成员或会员(代表)对法定代表人的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各社会组织可以自行探索评议指标。

10、(三)述职报告需形成书面材料,注重实事求是,内容详实,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11、(四)登记管理机关将采取随机抽取,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参加等方式,现场听取法定代表人述职。

12、此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推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的通知】的相关消息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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