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两起强奸案和两起假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小作坊老板因强奸一名女工,被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被告秦寿是一家玉器厂的小业主。
2009年12月5日中午12时许,带车间工人李到蚌埠梅花山游玩。
在山坡上休息时,未能强奸李。
2009年12月16日晚22时许,被告人再次对李某实施强奸未遂,李某抓住其左手手背。
秦寿惊慌地逃离了现场。
次日,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寿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将其强奸,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秦接受两次强奸,均为未遂,对未遂犯可根据既遂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罚。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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