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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友(江苏三友)

发布时间:2022-07-28 18:24:06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江苏三友,江苏三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实际控制人变更隐匿五年。江苏三友涉嫌欺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江苏三友,江苏三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实际控制人变更隐匿五年。江苏三友涉嫌欺诈上市。

如果实际控制人变更被如实披露,江苏三友本应错过2005年中小板IPO。

随着有关部门的介入,江苏三友隐瞒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问题终于被曝光。同时,可悲的是,他造假上市的勇气如此之大。

2010年3月27日,江苏三友披露,2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通知,因友谊实业原控股股东南通纺织工业协会将其持有的友谊实业53.125%股权转让给张普(董事长江苏三友等9名自然人,友谊实业控股股东由南通纺织工业协会变更为自然人张普,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同时,公司出具的股权报告书显示,纺织工业协会与张普等9名受让方就上述股权签订转让协议的时间实际为2004年6月5日。张普等人随后将受让方的7922.04万元汇入评估人南通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南通产权交易中心出具《股权交割书》。

细心的投资者不难发现,上述转让协议签订于2004年6月5日,江苏三友于2005年5月18日登陆中小板。

根据当时适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2003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或管理层重大变动,应继续经营同一业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于2006年5月18日生效,将“最近三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作为衡量发行人主体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也就是说,上市前一年实际控制人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江苏三友,当时并不具备上市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规避市场监管,江苏三友在2005年4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没有对此次股权转让进行任何提示性的描述。即使在上述股权转让于2006年5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江苏三友仍在2006年后发布的公告中只字未提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直至今日。也就是说,自2005年江苏三友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来,该公司隐瞒了这一重要信息长达5年之久。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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