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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罪怎么判(经济诈骗罪)

发布时间:2022-07-28 15:20:07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经济诈骗罪怎么判,经济诈骗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经济诈骗罪备案标准金融诈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经济诈骗罪怎么判,经济诈骗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经济诈骗罪备案标准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款凭证等银行结算凭证,骗取大量财物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无效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手段从事信用证欺诈活动的。

(2)经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对象元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诈骗罪的客体仅限于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产,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采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追求一些非法的经济利益,但其侵犯的对象不是或不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以不构成欺诈。比如拐卖妇女儿童就是侵犯人身权罪。

(2)客观要素。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诈骗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物。

1.行为人犯了诈骗罪。

从形式上来说,诈骗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虚构事实,一种是隐瞒真相,两者本质上都是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诈骗罪的内容是,在特定情况下,被害人有错误的认识,行为人想要处分财产。所以,编造、隐瞒过去事实、现在事实、未来事实,只要具备上述内容,都是一种欺诈。如果诈骗的内容不是让他们处分自己的财产,就不是诈骗的诈骗。

2.欺诈导致对方产生错误的认识。

对方的错误认识是由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引起的,即使对方在判断上存在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和对方处分财产之间,一定要介入对方的误解。如果对方是因为对诈骗罪的错误理解而没有处分财产,就不会犯诈骗罪。

3.诈骗罪要求被害人在陷入错误认识后进行财产处罚。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行为人承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让财产利益。如果行为人实施诈骗,致使他人放弃自己的财物,行为人拾得财物,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将硬币之类的金属片投入自动售货机以获取自动售货机内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

4.被害人以欺诈手段处分财产后,行为人取得财产,损害了被害人的财产。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因素。主观上,本罪是直接故意,具有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客观上讲,是利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款凭证等银行结算凭证,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目的是非法占有。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犯金融凭证诈骗罪的,依照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票据诈骗罪处罚。

(2)信用证欺诈

信用证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以下四种方式:一是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二是使用无效信用证;第三,骗取信用证;4.信用证欺诈活动通过其他方法进行。

使用伪造或变造的信用证或随附的单据和文件进行欺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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