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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最新司法解释哪一年(盗窃罪最新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2-07-28 09:48:03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盗窃罪最新司法解释哪一年,盗窃罪最新司法解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多次盗窃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盗窃罪最新司法解释哪一年,盗窃罪最新司法解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多次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103010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多次盗窃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一年内在家中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在相应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对达到数额较大门槛的、两年内盗窃三次的、入室盗窃的、持凶器盗窃的、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数额达到巨额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数额达到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10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的数额、次数、手段等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数额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以作为调整基准。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数额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超过三次的作为加重处罚的事实。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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