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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司法解释2021年全文(物权法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2-07-26 09:12:09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物权法司法解释2021年全文,物权法司法解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什么是物权法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物权法司法解释2021年全文,物权法司法解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物权法司法解释1第一条因不动产权利归属、买卖、赠与、抵押等发生争议的,是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以行政诉讼方式申请解决上述民事纠纷的,人民法院合并审理的除外。

(二)物权的特征。物权是支配性的权利。

它是由物权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直接对标的物行使权利,不受他人意志或债务人行为的干预。

它是物权的绝对权利(对世界的权利)

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义务的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害权利人行使权利,物权就是绝对权。

产权

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权利,直接体现在财产利益上。财产利益包括物的使用、物的所有权和对物的价值的保障,是与人身权相对的。

物权的客体是物。

物权的客体是物,而且主要是有形的物。

专有产权

首先,物权的所有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界的权利;其次,同一物上不存在不相容的物权并存(最典型的是同一物上不能有两个所有权,但可以同时有一个所有权和几个抵押权),即“一物一权”。(需要注意的是,在共有关系中,只是少数共有人共有一个所有权,而不是几个所有权人对一个东西的权利。在担保物权中,同一物上可以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但其效力顺序不同。因此,共有关系和两个以上抵押权的存在与物权的排他性并不矛盾。)

物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利,必须是开放的。

产权必须公示。

(三)物权取得的原因

1.法律行为。这是最常见的取得物权的原因,如买卖\互惠\赠与\遗赠,通过财产所有人与他人的设定行为,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物权。

2.主要是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取得的物权:个。

(一)因取得时效取得物权;

(二)因公共征收或者没收而取得的财产权;

(3)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而取得所有权的;

(四)因附着\混合或者加工取得物权的;

(五)通过继承取得物权;

(六)因法律规定取得财产权利;

(七)孳息所有权的取得。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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