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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罪是怎么定性的(聚众赌博罪)

2022-07-08 12:17:26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聚众赌博罪是怎么定性的,聚众赌博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聚众赌博罪?聚众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它不同于一般的赌博行为。其中,对于多次参与赌博,但少有输赢,不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提供赌场和赌博工具,但没有从中获利的,不能认定为赌博罪。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聚众赌博,在中国境外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聚众赌博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获利总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累计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总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10名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到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三)聚众赌博罪的量刑标准1。一般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营利性目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从重处罚: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出国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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