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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销流程及费用(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2022-07-04 21:36:05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合伙企业注销流程及费用,合伙企业注销流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注销申请材料

1.《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清算人签署。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或者文件被依法撤销。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4.所有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合伙企业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二)注销流程:

1.应用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直接向企业注册地提交申请;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描述:

A.如果申请是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应提供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C.申请人应当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B.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申请书格式文件提交申请,并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确定的企业登记前许可事项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法定形式的许可或者批准文件。

2.回顾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备注:

a、申请材料齐全。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依据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B.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3.接受

企业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和时间。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的人当场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注:更正权人是指申请人或经申请人明确授权,可以更改申请材料相关事项和文字内容的负责人。)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通知后,申请材料将被退回

备注: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将派出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报告》,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第页]

4.决定

(一)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受理的登记申请的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核准登记的决定:

B.以邮寄方式提交受理申请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A.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企业注册地提出申请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C.如果申请是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向企业注册地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原申请材料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决定不予注册。原申请材料作为新申请的,重新审核。企业登记机关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D.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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