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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022-07-05 11:20:54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包含的内容是政府收取的费用(具体执行单位各地不一样,如建设局、开发区、财政局、农村乡镇等。)给施工单位。一般以新建、扩建、改建面积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米价格因地而异。同时,一般规定建设项目可以减征,有些项目可以减征或者不明确,可以申请批准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各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内容差异较大,部分未纳入的项目会另行收费。

(2)小区公共车位属于谁的?1.地上、地下车库中符合法定条件的车位,是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这种车位是规划设计确定的,建在整栋楼的地下室或者小区的独立车库。车位结构没有明显的外部范围,结构不显示屋顶、墙脚、地板、门窗等。但是有壁垒,有道钉,有定线(可以经常维护,很明显)。虽然没有“物理区间”,但是有明确的分界线。

2.占用地面共用部位的停车位属于管理设施。103010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上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3.规划设计属于特定专有部分使用的车位,类似于专有部分的附属物。之所以使用“类似”一词,是因为我国在办法废止后,于1994年颁布了《物权法》,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8年颁布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都只是规定了土地上房屋的权属登记,而没有明确规定不动产各类附着物的权属登记。

(3)小区地下车位收费是否合法?1.小区车位收费是合法的,但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电荷很可能是正的。关键是收的钱怎么处理。

2.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归业主所有。”所以,这部分车位是属于你的主人的。

3.其次,根据《物权法》第十一条规定,“制定和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方案”的权力在于业主大会。因此,这部分车位的划界、管理和收费,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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