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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商登记管理条例)

2022-07-04 04:20:08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修改《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来说,公司法的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即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外,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性公司应当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的规定。而是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对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分别应达到3万元、10万元、500万元;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项目和文件。有限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和公司实收资本不再是登记事项。公司注册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二)工商登记的种类1。所谓内资企业,是指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国内个人资产创办的企业。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私营公司和其他企业。

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是指企业注册类型中港澳台商的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独资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总和。

3.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企业登记类型中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总和。

本年鉴中所称“其他”企业,是指除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户以外的其他类型工业企业(单位)。包括合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与内地合资经营、与内地合作经营、港、澳、台独资经营)及其他企业。

(3)设立子公司是否需要工商备案?设立子公司必须向工商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和备案。

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或者一人公司的规定。设立控股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并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母公司同意,控股公司的名称可以使用母公司的名称或商号,但不得使用母公司的全称。

相应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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