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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范畴(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2022-07-03 18:00:07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范畴,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1)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警告。是违反治安管理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警告更多地体现了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还是行政处罚,不管被处罚人同意不同意,都是强制性的,遵循处罚程序。

(2)罚款。这是一种常见的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拘留、拘禁在法定场所一定时间,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处罚。

(4)吊销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在处罚的性质上,属于资格刑的范畴,所以被处罚的主体丧失了继续进行某些活动的资格。

(五)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属于附加刑。一般不能独立应用。驱逐的程度强于时间限制。如果你不履行时限,你可以再次被驱逐出境。

(2)治安行政处罚程序的适用原则是什么?第一,凡是明确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都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原来的“治安管理”属于广义的治安管理,包括公安机关的一切治安管理。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居民身份证法相继颁布后,违反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的行政处罚从治安管理处罚中剥离出来。目前,该法规定的“治安管理”属于狭义的治安管理,不再包括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

二是其他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不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一规定是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例外。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一方面,公安机关为了查处这种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需要采取不同于查封、检查等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措施,但行政处罚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享有其他自由和权利的基础。没有人身自由,其他自由和权利都是空话。因此,本法规定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暂缓执行制度,这是行政处罚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

第三,所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公共安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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