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企便函(2009 33号)

2022-06-07 06:24:06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企便函,200933号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发布的企业备忘录[2009]33《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号,明确了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提出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六大税种。

其中,能源行业和金融保险业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成为此次文件规范的重点领域。

上述文件规定,对于中石油所属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补贴,地方税务机关应重点检查这些补贴是否符合非税收入条件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不合格的补贴收入应作为当期收入征税;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应税所得,为支出而发生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为支出而发生的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已计算的折旧和摊销。

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在规定标准内为职工报销的燃油费,可通过计算企业所得税计入工资总额,按计税工资或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

而企业通过报销私家车油费等方式给员工发放交通补贴。

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企业支付给职工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的数额;企业为职工缴纳免税以外的保险费,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费时,计入职工当期工资收入;为企业职工提取年金时,平均分配到每月计算的月年金中。

营业税方面,对于部分成品油生产企业2008年底突击开票逃避成品油消费税的问题,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重点审核2008年底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收入异常增长情况,加强成品油生产企业税收监管。

一旦发现成品油生产企业非正常销售成品油偷税漏税,税务机关应依法核定应纳税额,补缴税款。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
最新文章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