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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2022-06-06 23:20:13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0年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位于西部地区的鼓励类工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工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中规定的工业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对2010年12月31日前新设立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可享受第一轮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可继续享受至期满。

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可同时享受。减半期间涉及定期减免税的,按企业适用税率的15%计算的应纳税额可减半征收。

(2)现在有什么优惠政策?1.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落户西部开发地区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微型和小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将通过不同级别的免除或减半销售等措施征收。

3.营改增试点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调整各行业的征收强度和征收时效。

4.总部经济招商税收优惠政策:又称“税收洼地”。一些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GDP发展缓慢。为了增加税收,拉动经济,当地政府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在当地落户。

(3)法律依据应由企业对照《贵州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6年版)》准备并保存备查。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留存备查材料主要包括: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具体项目的相关说明材料;符合《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70%以上的说明及相关会计数据;税务机关难以界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留存备查材料应当在享受优惠项目后保存10年。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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