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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24条最高法院新规(婚姻法24条)

2022-06-06 23:16:11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婚姻法24条最高法院新规,婚姻法24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民法典》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事后一方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自己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的除外。

(2)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已婚夫妇。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以及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男女,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限从合法结婚之日开始,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结束。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取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取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通过劳动取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5.无法证明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被推定为配偶的共同财产。

6.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来源等情况确定。双方应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分割遗产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应先分割给另一方配偶,剩余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继承法处理。

综上,民法典处理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以个人名义对夫妻一方所欠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的。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登录官网,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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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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