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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量刑处罚的标准如何规定的(渎职罪量刑标准)

2022-06-06 08:04:09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渎职罪量刑处罚的标准如何规定的,渎职罪量刑标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情节特别严重的滥用职权罪如何处罚?

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犯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2018年最新渎职犯罪量刑标准

1)根据该条规定,要确立滥用职权罪,首先要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只是办理了其职权范围内的特定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免除行为人的责任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职权范围;也不能以肇事者属于官僚主义为由为其开脱罪责。官僚主义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但官僚行为包括滥用权力,从而包括犯罪行为。滥用职权罪成立,第二个要求是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另一方面,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重大损失”不能简单理解为有形损失,而应包括无形损失。

2)该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滥用职权的特殊犯罪,即特别法。当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反特别法时,也可能违反本条的普通法。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认定犯罪,即特别法规定的犯罪,而不是滥用职权罪。

3)行为人收受他人贿赂后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同时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此时,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受贿行为实现的条件。因此,只要能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就不再具有独立的意义,应以受贿罪从重处罚。如果收受的贿赂不够大,不足以构成受贿罪,则应按滥用职权罪处罚,而不是作为犯罪处理,从而忽视了该罪。

4)行为人利用职权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本质上也具有滥用职权的性质。如果他的腐败行为给其他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他还会犯滥用职权罪和贪污罪,属于想象竞合,应当以重罪后发者处罚。

(3)滥用职权罪的定罪标准

罪与非罪

根据该条规定,要确立滥用职权罪,首先要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只处理特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免除行为人的责任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职权范围;我们也不能因为犯罪者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而原谅他的罪行

该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滥用职权的特殊犯罪,即特别法。当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反特别法时,也可能违反本条的普通法。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认定犯罪,即特别法规定的罪,而非本罪。比如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造成森林严重破坏的,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但由于本法第407条将其界定为独立的犯罪,本法第407条适用于该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这个罪和那个罪。

收受他人贿赂后,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既是犯罪,也是受贿罪。此时,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受贿行为实现的条件。因此,只要能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就不再具有独立的意义,应以受贿罪从重处罚。如果收受的贿赂不够大,不足以构成受贿罪,则应按本罪处罚,但应以犯罪论处,从而忽视了本罪。

从本质上讲,人们利用职权侵吞、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也具有滥用职权的性质。如果其他公共财产和国家人民利益因其贪污而遭受重大损失,则同时触犯了本罪和贪污罪,属于想象竞合,在一个重罪之后,应以后者处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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