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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理(闲置土地)

2022-06-02 13:25:00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闲置土地处理,闲置土地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闲置土地属于已办理审批手续且一年内可以耕种收获的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的,原耕种该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应当恢复耕种,或者用地单位可以组织耕种。超过一年未开工建设的,应当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收回。

2、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4、 法律依据:

5、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或者浪费耕地。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未利用且一年内可以耕种收获的,原耕种该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应当恢复耕种,或者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超过一年未开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这块土地,本来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应该交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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