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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手册丢了怎么办(养老保险手册丢了怎么办)

2022-06-02 09:43:23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养老保险手册丢了怎么办,养老保险手册丢了怎么办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可以去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离职后的五险一金待遇通常如下:1。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第一步,携带包括参保人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您目前所在的社保机构;第二步,带上所有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之后其他的事情就不用管了,由新老两地的社会部门来办理转移事宜。只要审核通过,参保人就会收到社保部门的通知,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2.医保账户可以随人转移。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农民工跨省就业可以转移医疗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职工离职到新城市,可以加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暂停办理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证明备查。同时,通过保险机构转移个人账户余额。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的就业地办理医保时提供了足够的真实信息,那么你就不用担心医保转移的所有相关事宜。3.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缴纳,当期享受”,不存在转移问题。4.失业保险转移《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相应转移。需要办理手续的,在本省迁入外省的在职职工,应当到原单位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缴费证明,职工凭该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延续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资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跨省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与迁出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按迁出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转移资金。失业人员跨省流动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4.异地买房只能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按照规定,个人在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经为他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可以将原居住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全部转移到异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时,职工需向原居住地单位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调入地住房公积金建立证明、调入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通过原居住地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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