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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辱华主持人(辱华主持人辞职)

2022-06-29 12:08:11 来源: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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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0中国人民和瑞典当地华人华侨对播放侮辱中国的节目以及在节目中使用缺少台湾省和西藏部分地区的中国地图表示强烈愤慨。它的内容是给来瑞典的中国游客的“信息提示”。该视频用中文配音,并上传到中国的一个社交平台进行播放。那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1)辱华主持人辞职,说明了辱华罪的构成要件。首先,侮辱中国罪的客观要件是侵害了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因为人格尊严和名誉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受我国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或者诽谤。

第二,侮辱罪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或者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情节严重。所谓侮辱必须在公共场合进行,否则达不到贬损他人人格或名誉的后果,侮辱情节严重,或者使被害人受到精神困扰,导致其精神失常等。构成本罪。

第三,侮辱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而国家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本罪的主体。

第四,侮辱罪的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的敌意,具有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如果只是间接故意或过失,则不构成本罪。

(二)侮辱罪的立案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

(3)侮辱罪的量刑标准和处罚标准

根据该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同时,该条规定,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以侮辱罪处理。根据本法第38条的规定,意思是被害人只有告发才会被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胁迫、恐吓而不能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侮辱罪之所以在本法中被告知后才处理,是因为侮辱行为多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邻居之间、同事之间或者日常生活中,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社会危害性不大。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调解和其他缓解措施来解决。另外,受害者可能不愿意让更多人知道自己被侮辱的事实。如果他违背被害人的意愿提起诉讼,采取刑事制裁的方法会产生相反的效果。需要指出的是,“只告”并不是说不告不构成犯罪,而是说如果不告,就不会对这个罪名提起诉讼。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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