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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有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2022-06-29 13:38:33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有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劳动诉讼和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劳动仲裁,又称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作出判断和裁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提起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2)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衔接: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度。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经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内未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否则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十五日内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进行全面审理,不受已完成仲裁的影响。

(3)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区别:

1.不同性质: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性和司法性的双重特征。行政化是指仲裁机构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即机构为三方,在方针、政策、规则等方面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司法性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一定的裁决力,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将具有法律强制力。劳动争议完全是司法性质的,拥有最终的司法管辖权。

2.依据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2)劳动仲裁与一般民事仲裁有什么区别?

劳动仲裁是在劳动者与企业已经实际形成劳动关系(或者是否签订合同)的前提下,解决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劳动法》、《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号条例,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上海仲裁委员会是一个民间组织,主要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启动条件也不同。劳动仲裁是法律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经济仲裁只有在双方有明确具体的仲裁协议时才能启动。

仲裁结果也不一样。不服劳动仲裁可以提起诉讼,而经济仲裁是终局的,不能再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和一般民事争议仲裁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争议处理程序,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它们的区别。

(1)在仲裁范围上,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民事纠纷仲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不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纠纷和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纠纷。《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争议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赡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在管辖方面,劳动仲裁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仲裁委员会管辖区域时,由职工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民事纠纷仲裁不受地域管辖制度的限制,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应当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就诉讼而言,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未经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民事纠纷仲裁采取自愿原则,实行诉讼或仲裁的规则。在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法院不予受理。

(4)关于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不以事先在合同中有仲裁协议或者争议发生后有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申请民事纠纷仲裁必须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

(5)关于仲裁裁决的效力,劳动仲裁不是终局的。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纠纷仲裁基于一裁终局的原则,因此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3.原则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有:事前调解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及时性原则。劳动争议诉讼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4.程序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只是一审。仲裁裁决书作出并送达后,仲裁程序终止。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机构申请,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审限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审限为自立案起之日起60日,案情复杂需延期的,报批后可最长延期30日;劳动争议诉讼一审的审限为: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报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诉讼二审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可报批延长。

6.效力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未在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则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而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则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争议案件内法院从头另行全面独立审理。

7.收费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费虽然都是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收费标准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费有全国统一标准,为10元;而劳动争议诉讼受理费则为:50元。

8.当事人称谓不同: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当事人分别称为:申诉人、被申诉人、第三人;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当事人则在一审时被称为原告、被告、第三人,在二审时被称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

而劳动仲裁前置的例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17条的规定,下列情况发生时,劳动者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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