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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单独二)

2022-06-28 16:40:28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单独二胎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单独二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单独二儿童

单独二是中国的一项计划生育政策,允许只有一个孩子的夫妇生两个孩子。经夫妻双方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服务证》。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实施“单独二Children”政策。2013年12月28日,《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单独二Children”政策正式实施。

第一个孩子是双胞胎,不能生二胎:“这个二孩政策之所以叫‘二孩’而不是‘二孩’,是为了强调出生人数而不是出生人数。”

(2)单独二孩子和单独二孩子有什么区别?

单独二孩子和单独二孩子的区别:

“单独二child”是指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第一胎不是多胎,可以生二胎。

“单独二胎儿”:民间流传的一句话。其实计生委并不认同这种说法。

如果第一个孩子是双胞胎或多胞胎,那么它就不属于单独二的孩子。也就是说,这个普遍二孩政策意味着一对夫妇可以生两个孩子。

(3)在单独二处理儿童的程序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规定生育二胎的,需要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服务证》的具体程序是:

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并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本市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提交相关材料。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单独夫妇,符合条件的夫妇可按程序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申请《生育服务证》,由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1.申请材料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申请生育二胎的,应当查验独生子女父母生育证明原件(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户口簿、结婚证、生育证(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并留存复印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死亡的,由村居委会出具未生育、未收养子女的证明。

2.申请证明

如果我是独生子女,我需要提交:

(1)父母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父母备案单位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无备案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子女生育证明。

(注:申请人父母是否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是审批再生育时界定“独生子女”的必备材料。)

3.特殊情况

已单独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申请再生育条件的夫妻,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再生育被批准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优惠待遇不收回。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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