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离婚孩子抚养权,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中明确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你有固定收入,托儿费一般可以按照你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缴纳。对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托儿费的数额。如遇特殊情况,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分割1。儿童受益原则。
抚养孩子的问题,原则上要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维护孩子合法权益、有利于孩子成长等方面考虑。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才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否则,你可能无法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2.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妈妈住在一起。
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况,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慢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同住;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妈妈住在一起。父母同意2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良影响的,可以允许。
3.对于2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必须与他们一起生活。如一方有下列情况,可优先考虑:
(一)已经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长期未治愈,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随子女生活的。
4.跟着,祝父母一生。
父亲和母亲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和他们一起生活。但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则可考虑将其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如果父母之间对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生活有争议,应考虑他们的意见。在保护子女权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以允许。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法院的决定是谁养谁就养谁,一般不能改变。但为了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健康成长。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作出了一些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者因残疾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的;
3.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三)男方如何争取离婚的抚养权
2.子女虽不满两岁,但母亲患有慢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应与其共同生活。
3.虽然孩子不满两岁,但因为其他原因,孩子确实无法和母亲一起生活。
4.已经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没有别的孩子,而对方有别的孩子。
6.由于孩子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7.十岁以上的孩子主动和父亲住在一起。
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有要求也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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