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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的作用是什么(劳动保护制度)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劳动保护用品的作用是什么,劳动保护制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劳动保护制度?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劳动保护用品的作用是什么,劳动保护制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劳动保护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1.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卫生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2.及时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和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

3.做好新员工、岗位变动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4.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员工的岗前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5.做好职工工伤伤残和职业病鉴定工作。确认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要及时调离办公室,妥善安置。

6.用科学的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员工的生产环境和设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特殊保护。

8.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条件,员工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特种防护用品应严格按照规定定期检查、使用、维护和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研究,及时改进。

9.控制需要加班的时间和人数。

10.及时完善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保证劳动保护的落实。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劳动范围列于本规定的附录。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范围。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辞退其或者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合适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缴纳。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为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哺乳时间每天增加1小时。

第十条女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置女职工诊所、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和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在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和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款、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被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不满5000元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被侵害女职工每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事务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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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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