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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加班费计算基数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以约定为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基本工资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103010的第62条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报酬;

(三)支付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在职培训;

(五)连续就业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重新分配到其他用工单位。

(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补休代替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而且这里所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是指在正常工资之外的支付。

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初一至初三、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在这10天内加班的员工应享受日工资3的假期加薪。一般日工资基数应为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除以有效工作日20.92天计算的钱数。如果一个人的月工资是1000元,实际算出来的日工资应该是47.8元,那么法定节假日工作一天的加班费应该是47.83=143.4元,再加上47.8元就是这个人应得的加班费。

(3)没有加班费,公司有什么办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加班费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给加班费,还要加班怎么办?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加班费,我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单位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可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全额支付加班费,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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