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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信用卡恶意透支)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信用卡恶意透支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什么是信用卡恶意透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信用卡恶意透支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根据信用卡收单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恶意特征:

(一)超过透支限额的。透支额度是否超限以信用卡账户余额是否超限为准;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偿还透支本息,继续透支的;

(3)在超过限额或透支前未获得发卡行授权,包括逃避授权、伪造授权和欺诈性授权;

(4)主办单位主观上具有非法占用发卡资金的故意。

(2)信用卡恶意透支?第二百六十六条量刑标准是什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相关规定:伪造信用卡属于“情节严重”:

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的;伪造的信用卡单笔或者合计余额、透支额度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其他严重情节。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情节特别严重”:

伪造信用卡25张以上;伪造的信用卡单笔或者累计余额、透支限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伪造空白信用卡250余张;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冒用他人信用卡”: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在该地区使用他人信用卡;窃取、出售、分发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通过互联网、通信终端等使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其他情形。

(三)数额多少在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恶意透支被列入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

什么是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未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具体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法偿还,透支金额超过信用卡允许的透支金额,逃避追查,或者经发卡行催收两次后3个月内仍未偿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wh

恶意透支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立案,人民法院在公告前作出判决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且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支付全部透支利息,情节明显的,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量刑:实施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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