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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指的是什么(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022-06-18 13:22:00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指的是什么,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什么意思?所谓“劳动保护”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劳动卫生保护等两项基本内容。而“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具有一定空间和日照的厂房、通风除尘装置、安全温控设备、卫生设施等。

(二)《劳动法》中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内容是:

(一)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三)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五)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6)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七)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

(3)劳动条件是否包括劳动保护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了劳动者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还将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列为一项。从立法上看,劳动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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