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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健康权属于什么权利(生命健康权属于什么权)

2022-06-20 16:29:24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生命健康权属于什么权利,生命健康权属于什么权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生命权和健康权

生命权是一项人格权,其内容是自然人的生命维持和安全利益。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这里的生命健康权实际上是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总称。可见,我国立法将生命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进行保护,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风格。

生命是生物体的活动能力,而法律意义上的生命仅指一个自然人的生命,是人体维持自身存在的基本物质活动能力。生命是不可替代和不可逆的,是人的存在的体现,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前提和基础,是自然人的最高个人利益。

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成为法律的根本任务之一。体现在民法上,就是确认和维护自然人的生命权,确保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确保生命在受到各种威胁时能够得到积极的保障,以维持人的生命活动的延续,维护公民的最高人身利益。

生命权是自然人的一项基本人格权。它不仅维护自然人的生命安全,而且成为自然人享有其他人格权的前提和基础。公民的一切人格权都是以公民的存在为前提的。公民的生命权一旦被侵犯,失去生命,其他人格权也就不复存在。

(2)关于生命和健康权的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的,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

3.《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侮辱、诽谤和诬告公民。

以上是边肖汇编的关于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法律条款的全部内容。生命健康权是中国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并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侵犯它。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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