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食品安全责任书如何写(食品安全责任书)

2022-06-20 16:29:24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食品安全责任书如何写,食品安全责任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食品安全责任书车型标准版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市编办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的通知》通知,以及各级有关食品安全会议和文件要求,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20xx年度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1、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沂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淄博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配合食药监、疾控等相关部门,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为师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学生不吃发霉变质食品,拒绝食用垃圾食品。

3.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堂、小卖部(超市)日常监管,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各个环节。

4.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食堂业主按时办理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协助执法部门按照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对所属食堂、超市(小卖部)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整改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管,将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集中整改有机结合起来。督促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及时更换,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及时全面,食品留样备查充足,餐具消毒规范,防蝇防鼠措施到位,环境整洁,食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5.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认真执行《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淄博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和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6.有效提高应急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做出应急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查明事故原因,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

7.协助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案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淄博市食品安全事故(案件)督察督办制度》,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案件(事件),及时移交其他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案件,有效遏制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进入校园。

8.积极完成县教体局及相关职能部门部署的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任务。

(二)、事故控制指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不发生因食品安全监管不力导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0人以上(含10人)的集体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3)责任目标考核

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公司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体系。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经理、组长、质检经理、助理和质检员组成。

4.公司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和环境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6.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剂应当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生产企业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名称、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食用方法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令

7、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8、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9、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0、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11、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12、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13、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14、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15、为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来蓄意污染食品,从而对人们造成伤害(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质或者是常规不检测的物质),按本公司《食品防护计划》执行。

(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司法认定

非渎职型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罪与非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还有有待立法增设的运输、储存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的罪与非罪。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有人指出,本罪是危险犯,故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就构成本罪,而如果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则不能构成本罪。⑴实际上,不仅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可以引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的罪与非罪的问题,而且根据《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也应注意区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的罪与非罪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由于“不能构成本罪”意味着根本就不成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故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阶段形态问题便无从谈起。但如果刑法理论和刑法立法都承认危险犯的未完成形态,则我们可以讨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问题。

而对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有人指出,本罪是行为犯,即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性原料的,或者明知是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性原料的食品而进行销售的,就构成本罪,不必考虑行为人的上述行为是否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危险或实际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认定本罪应当考虑《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即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上述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⑵在我们看来,运用刑法典第13条“但书”来注意区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的罪与非罪问题,是当然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普遍接受为抽象危险犯,即只要行为人将构成要件的行为实施完毕,就可推定法益危险当然形成,亦即构成要件行为的实施完毕便意味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为抽象危险犯的成立。

那么,当构成要件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便意味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成立。也就是说,构成要件行为即生产、销售行为是否实施完毕便引起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罪与非罪。但同样是,如果刑法理论和刑法立法都承认危险犯的未完成形态,则我们可以讨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问题。

至于有待立法增设的运输、储存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当我们将其设置为数额犯时,则意味着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将引起着运输、储存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的罪与非罪问题。当然,刑法典第13条的“但书”规定,也是我们在认定运输、储存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的罪与非罪时应坚持的一个基本法律依据。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标准版的解答。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但是实际运用起来还是要针对具体的食品安全问题来写出具体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只有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才能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
最新文章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