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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事故真实案例(公交车事故)

2022-06-15 10:12:10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公交车事故真实案例,公交车事故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交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1。交通部门的实地调查。交警部门审查现场勘查记录后,应当要求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字。为了检查的目的,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救治结束或者确定损害结果后,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的,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的,填写《调解终结书》,并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委托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般在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法院将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履行判决的义务人在判决或者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义务人强制执行赔偿义务。

(二)交通事故如何索赔。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索赔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车险理赔程序:

(1)交通事故报案理赔后,应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应将道路事故上报交通部门处理。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树或撞墙),应出具证明材料。

(二)事故发生的情况,同时对车辆受损情况,合理费用进行估算,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车主要求自行维修的,应当办理自行维修手续。修理费用超过定损费用的,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对于第三者责任的索赔,保险公司也应当依法确定赔偿金额,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支付被保险人与第三者私下协商的赔偿金额。

(3)赔偿规定的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事故发生时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全损后,保险金额高于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的,按照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4)支付规定的部分损失。

1.被保险车辆部分受损,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事故实际价值,部分损失均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车辆保险金额低于保险实际价值的,按照事故发生时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修理费。

2.被保险车辆损失的最高赔偿限额为保险金额。

(5)自车辆修理或交通事故理赔之日起三个月内,被保险人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就医或者转院的实际费用计算。

运输费用应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当与就医次数(时间)和就医地点(时间)一致。

(5)住宿费。被害人确需前往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治疗的,应当补偿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的合理部分。

(6)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八)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简称“基数”)计算,自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近亲属,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人。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赡养人有几个的,每年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

(11)康复费用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补偿标准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据为依据,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十二)伤残定级后,护理费和护理期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

(1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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