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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法》规定财务部关注了厂长刘()

2022-07-02 17:55:00 来源: 用户: 

大家好,我是云百科的客服小余,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和行政处分因此,财政部门对该厂厂长刘某()”的问题。

解答:

1、答案解析: 【解析】教唆、指使、强迫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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